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要求,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科研秩序稳定,现就做好我校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隐患,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等要求,及时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对自查中发现隐患要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
春夏之交天气多变,雨水频发,湿度增大易导致设备受潮短路,重点关注电气线路、通风系统、防雷设施,做好防潮防漏电工作及实验室值班值守工作。
对达到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应停止使用,如若超期使用必须进行检验和安全评估;涉及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须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提高警惕,平稳度过毕业季
毕业季学生实验任务集中、时间紧迫,易产生疲劳操作和侥幸心理;叠加学期中段实验教学持续高负荷开展,实验设备长期连续运行、维保压力加大。各学院须紧盯季节转换风险、毕业季特殊情况和假期前后思想易松懈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实验教师指导学生科学安排毕业季实验计划,合理控制高风险实验频次,强化教师现场指导和全过程监管,严禁学生单独开展高危实验。
三、动态更新,持续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工作
持续做好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院级层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于危险源种类及数量有变化的实验室,各二级学院须于5月15日前督促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利用学校实验室管理系统完成本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的更新工作,并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3),组织填报实验室主要风险点,形成各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一室一表)。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3)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鹿鸣楼304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资产管理处胡晶老师。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