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实验室信息数据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状态的核心体现,是教育部考察高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做好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各学院须按要求填报四张数据表,分别为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详见附件1-4),每张基表的填报说明详见附件5。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平台导出数据见附件6,各学院可查阅参考,完成2025-2026学年的数据更新与补充填报。填表时全校各实验中心(室)名称、编号以及相关数据查询依据见附件7。
(二)数据统计的时间范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报送数据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前将四张基表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鹿鸣楼304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胡晶老师。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务必认真阅读各数据表的填报说明,所有数据均不能为空,如有空项,应填“0”。
(二)往年数据仅可用于参考,杜绝出现照抄往年数据、信息未更新、数据缺漏、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三)各学院须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 1.基表三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
2.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
3.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4.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5.各基表的填报说明
6.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平台导出数据
7.相关数据查询依据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