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二级学院图书资产自查工作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我校国有图书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闽教财〔2024〕44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闽师院资〔2025〕6号)、《固定(无形)资产登记工作指引(修订)》(资产管理处〔2026〕12号)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二级学院图书资产全面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覆盖各二级学院2020年1月之后购置的全部各类图书,请各学院务必在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全部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须坚持如实核对、完整登记,杜绝错报、漏报情况,自查完成后,各单位规范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图书自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图书馆、资产管理处留存备案。
(联系人:陈紫融 13950329969)
附件: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图书自查表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7日